中新網南昌6月25日電 (記者 王劍)江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25日消息,九江市紀委監察局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永修縣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站副站長江濤酒後毆打群眾被免職。
  據通報,5月17日(星期六)23:40左右,永修縣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站副站長江濤,與朋友一行在永修縣凱撒皇宮KTV附近(之前在KTV喝了較多酒),與兩名女子發生口角和鬥毆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較壞影響。永修縣紀委給予江濤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免去其職務。
  5月27日中午,修水縣教體局高招辦副主任王春生在修水珠江大酒店為女兒舉辦婚禮,收受縣教體局和部分中小學幹部職工等管理服務對象的禮金。修水縣紀委給予王春生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其全額退還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金。
  5月28日11:30左右,九江縣城管執法局城管中隊副中隊長楊新水著制服駕駛公車(贛G21778),在縣影劇院門口搭載執法隊員劉小兵父子並將其送回家。九江縣紀委給予楊新水、劉小兵二人黨內警告處分。
  5月27日晚,潯陽區地方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周飛未經區局同意,私駕公車(贛G6M696)去建材市場辦私事。九江市地稅局責令潯陽區局給予周飛經濟處罰1000元,繳納公車私用燃油費100元,並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5月28日,永修縣法院聘用駕駛員侯菊生駕駛縣法院警車(贛GA229警)在永修賓館旁的南昌飲食店吃早餐。永修縣紀委責令縣法院給予侯菊生500元經濟處罰,並加強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完)
(原標題:江西永修一公路管理站副站長酒後毆打群眾被免職)
(編輯:SN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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